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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法典】亲生子和继子,谁承担养老义务

离婚律师文集 2023年12月23日 22:03 8 广州离婚律师

王阿姨离婚五岁的儿子归男方抚养。王阿姨再婚后,后老伴一起将继子抚养成年。老伴离世后王阿姨没有要求亲生儿子支付赡养费,而是主张继子承担,继子赡养义务

——继子和亲生儿子均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王阿姨没有要求亲生儿子支付赡养费的行为,属于放弃自身的权利,但本该由亲生儿子承担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王阿姨放弃权利而转移到继子身上。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是一样的。王阿姨对继子尽到了抚养义务,成年的继子对王阿姨也具有赡养义务。因此,对王阿姨的赡养义务由亲生儿子和继子共同承担。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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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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